
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,近年来呈现快速发展趋势。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自今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,犹如一剂精准的良方,直指平台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乱象,以明确的法律规制为行业划定竞争边界,助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平台经济凭借数字技术赋能,构建起数据驱动、平台支撑、网络协同的经济生态,在优化资源配置、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、打通国民经济循环堵点等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。近年来,从电商平台激活消费市场,到网约车平台便利出行,再到外卖平台拓展就业空间,平台经济不断释放消费潜力、吸纳社会就业、助力产业升级,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然而,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背后,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也随之滋生蔓延,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。少数经营者将技术优势异化为“竞争利器”,通过数据抓取、算法共谋、平台规则歧视等手段实施“流量劫持”,强制用户跳转页面、干扰用户自主选择,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;一些企业以不正当方式窃取、使用他人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,既侵犯企业商业秘密,又泄露用户个人信息,引发数据安全风险;更有甚者,组织“网络水军”开展刷单炒信、虚假宣传、恶意诋毁等活动。前不久,相关部门就公布了一起成功侦破的“网络水军”刷单案,犯罪团伙为5000余家电商提供了刷单服务,涉案资金流水高达3000余万元,不仅误导消费者决策,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。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若不及时遏制,不仅会削弱平台经济的创新活力,更将阻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。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精准回应时代需求,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展开精细化规制,成为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的及时雨。比如,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、技术、平台规则等,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、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,包括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。同时,针对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、虚假评价、恶意退货等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,也作出了明确禁止性规定。这一系列条款为市场竞争划定了红线,极大地消除了因规则模糊导致的竞争“灰色地带”,让合规经营与违法越界有了权威的法律判定标准。同时,规定平台经营者应明示公平竞争规则,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,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,需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,有利于形成“平台自查+监管监督”的双重防线。
良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。要让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更好地护航平台经济行稳致远,需要多方协同发力、形成共治合力。监管部门需加快构建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执法体系,提升执法的精准性与时效性,对违法违规行为“零容忍”;平台企业应强化合规意识,将法律要求融入日常运营,完善内部监督机制,主动抵制不正当竞争;社会各界也需积极参与,通过舆论监督、消费者反馈等方式,推动形成“守法光荣、违法可耻”的舆论氛围。唯有如此,才能让法律条款从“纸面”落到“地面”,真正发挥规范市场、保障发展的作用。(张智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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